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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旅游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文化西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为更好地保护、传承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西城区将开展第七批区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遗的定义,申报项目需符合;

(二)项目需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须较高;

(四)彰显文化多样性及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突出北京地域文化特色,在西城区或北京市影响力较大;

(六)应在特定群体或地域中传承百年以上,历经三代及以上,有清晰的历史渊源和传承谱系;

(七)申报单位须在西城区内注册,主要传承人需在西城区域开展传承保护工作。

申报工作流程

(一)报名。7月31日前,申报主体需将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指定邮箱xchsy2026@163.com;

(二)参与培训。报名截止后,需根据后续通知参加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举办的专题培训;

(三)材料提交。9月21日前,按要求向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递交项目申报书、论证报告和辅助材料(附件2-4)。

逾期提交报名表和各项材料,将不予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主体自行备份保存。

申报材料

(一)报名表。内容涵盖项目名称、类别、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主要内容等(详情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含项目简介、基本信息、申报单位信息、保护计划、授权书等(详情见附件2);

(三)论证报告。包括项目历史渊源、传承谱系、基本内容、保护价值、存续状况、保护计划等(详情见附件3);

(四)辅助材料。有助于阐释申报项目的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详情见附件4)。

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责任。若出现伪造或虚构内容,后果由申报主体承担,且自动丧失申报资格。

附件1: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报名表

附件2: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附件3: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论证报告模板

附件4: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辅助材料要求

附件1-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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