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生意:商业、政治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诞生》,[英]鲁帕利·米什拉着,邱艳春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5年10月出版,440页,98.00元
1600至1640年的英格兰,并非“走向辉煌”故事的序幕。恰好相反,那是一个充满忧虑与动荡的王国。自宗教改革以来,天主教西班牙与法国的威胁挥之不去;新教的荷兰既是伙伴也是对手,在北海及东方航线上步步进逼。詹姆斯一世登基后,王权与议会的冲突不断,边疆地区动荡不安,教义差异又撕裂了社会。在这种既无绝对安稳,又无帝国气派的时代背景下,英格兰为何要动用宝贵的资本与政治信誉,支援一家远航东方的贸易公司?奥本大学历史研究者鲁帕利·米什拉在其著作《帝国的生意:商业、政治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诞生》(A Business of State: Commerce, Politics, and the Birth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中,给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解释:东印度公司的诞生,并非英格兰强盛的产物,恰恰是其尚未强大,甚至惶恐不安时,倚仗私人资本和公司治理机制开展的一场海外扩张政治冒险。
公私之间?重新审视东印度公司的起源性质
米什拉没有陷入对立探讨“公共”与“私人”关系的常规思维,而是试图揭示这一关系在特定时空下的复杂性,这一点上,她的视角与萨提亚(Priya Satia)有相同之处(参见她的论文“Scholarly Business of Corporations and Slavery: Political Fault Lines of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mpire,” 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 2025, pp. 1-27))。由此,她促使自己在《帝国的生意》的开篇,借助1617年的一份史料,即一位无名宫廷作者写给詹姆斯一世的《国王陛下可从东印度公司贸易获取的利益估算》(第1页),来引出问题、梳理前人观点并阐述自己的创新之处。该史料围绕王权与商人合作所能产生的共同利益展开讨论,既突显远距离冒险对王权的依赖,又建议国王以商业投资思路获取更多收益。这种王权与商人合作可对国家带来利益的心态极为吸引人。米什拉由此展开的分析,揭示了英国现代化道路的一个特征:在困难的国内外政治环境中,特别是在王室财政“极端匮乏”的状况和迫切追求创收的欲望驱动下,王室通过授予特许状,赋予公司进行远洋贸易的权力,甚至允许设立法庭(1661年特许状),拥有军队和宣战议和(1683年特许状)——这些在当今是国家主权的关键组成部分。作为报偿,公司不仅要为王室开辟财源,还要承担在东方扩大国家影响力的任务。
伦敦东印度大楼
《帝国的生意》最具学术价值的一面,在于其准确分析了东印度公司的本质。书中反复强调,我们无法用现代企业体制来诠释这个十七世纪的组织。普遍叙事往往将东印度公司描绘成失控的私人恶棍,最终损害了国家;或者将其看作国有企业的前身(Philip J. Stern, “A State in the Disguise of a Merchant,” in The Company-State: Corporate Sovereignty and the Early Modern Foundations of the British Empire in Indi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米什拉通过大量鲜为人知的档案文献证明:自成立起,东印度公司就融入国家之中,并且和国家紧密相连。这种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