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仅退款”本是电商平台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设置的便利规则,却有人将此规则借来行骗。近日,湖南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案中一名男子利用AI软件,伪造榴莲、车厘子等贵重水果腐烂的虚假图片,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理由,通过电商平台“仅退款”规则,诈骗商家货物。
今年1月,某电商平台向湖南衡山县公安局报案,称衡山县一名男子在该平台频繁下单购买榴莲、车厘子等高价值水果。该男子使用AI修图软件制作水果变质、发霉的假象,以此向平台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导致多家电商平台蒙受损失。该男子的行为让多个电商平台将衡山县列为高风险地区。
衡阳市衡山县公安局民警 赵思祺表示:“当时衡山的榴莲、车厘子几乎售罄,电商平台将衡山县标记为异常订单的高风险区域。当地居民若在电商平台购买榴莲、车厘子,商家在看到收货地址为衡山时会直接拒绝发货。”
衡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接到报案后,通过电子数据勘验、IP轨迹追踪、数据交叉比对等方法展开排查,最终精准锁定嫌疑人谭某某,将其抓获。现场查获部分涉案榴莲、车厘子,并在其住所搜获75部用于作案的手机,完整提取了AI造假、资金流转记录等证据,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经审讯,谭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赵思祺解释:“通过‘仅退款’方式,水果无需归还,相当于免费获得一个榴莲或一箱车厘子。他可将赚取的实物水果,通过闲鱼、朋友圈或线下好友低价售出,以此空手套白狼。”
谭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四个月下单百余笔
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刑
利用AI技术伪造水果腐烂照片,骗取商家退款,再将水果出售获利,嫌疑人谭某某自以为精明,实则已触犯法律。谭某某最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谭某某在短短四个月内下了100余笔订单,非法获取了60个单果重达9到10斤的金枕榴莲和5箱每箱重5斤的超大果车厘子。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总价值16000余元。
法官透露,在判决前,谭某某已将所有犯罪所得退还。按一般情况,量刑范围应在六个月至九个月,且可考虑适用缓刑。但谭某某在2024年因犯诈骗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犯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旷雯文指出:“累犯通常不适用缓刑。鉴于前罪发生不久,且都是诈骗罪,表明其反思不足,再犯罪的风险较大,因此对其从重处罚。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虚构事实骗取财物,以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为目的达到一定数额,将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恶意“仅退款”
造成损失商家可追偿
电商平台设立“仅退款”机制初衷是为了简化消费者维权程序,但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零成本损害商家利益。相应地,若有人恶意利用“仅退款”机制诈骗商家,给商家造成损失,商家有权追偿。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宋健表示,民事赔偿主要是对商户实际损失的补偿。但如果货款不足以弥补商户损失,比如因恶意退款导致商户经营受限、商品下架,甚至商誉受损,商户依法可提请损害赔偿。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 宋健补充:“只要商户能举证证明这些损失是由恶意退款引起的,法院通常会支持商户的赔偿要求。”
法官建议,针对个别不法者恶意利用“仅退款”机制骗取商家商品的行为,平台应加强规则管理和技术防控,改进异常订单预警、虚假图片识别、人工复核及申诉纠错机制。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应注重保留发货、验货及沟通记录,对可疑订单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