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披露,车企用于标示辅助驾驶状态的蓝色外部指示灯(简称“小蓝灯”),可能因为不符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要求,导致乘用车不能安装此类灯光。
7月29日晚上,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公布了《规范汽车灯光安装使用 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文件。
文件中指出,部分车辆产品安装“小蓝灯”的目的,是为了向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表明本车驾驶辅助系统正在运作。但当下“小蓝灯”存在灯光滥用现象,可能滋生安全隐患。夜间开启的“小蓝灯”容易造成他人眩光,显得格外刺眼,特别是容易妨碍周边司机对路况的观察;带有此指示灯的车辆,也更容易遭遇其他车主加塞、近距离并行的情况,从而加大了路面通行风险。
目前国内,GB 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尚未对“小蓝灯”的使用作出具体指示,不过按照此标准,一般不应使用标准限定范围之外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国际上,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的照明和光信号工作组(GRE)以及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GRVA)正在对“小蓝灯”进行研讨,对于这种灯光能带来的安全优势、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各方持有不同看法。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主管部门领导下,正在推进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计划号 20262535-Q-339)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同时,相关部门也在配合进行加强“激进式”产品创新设计准入审查和测试验证管理,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车辆灯具的安装和使用,增强汽车产品的安全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