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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避雷”!文旅部曝光14起研学违规案例→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教育
家长“避雷”!文旅部曝光14起研学违规案例→

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发布2026年第四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旨在深入推进旅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研学行业损害未成年人及家长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集中公示的14起典型案例,均聚焦研学旅游赛道,覆盖了多个行业常见违规问题。具体包括无经营资质机构私自组织研学团、不具备出境业务资质擅自开展跨境研学、研学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未按规定签订规范旅游服务合同、无证或持伪造证件人员从事导游服务、研学行程内违规兜售商品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

通报坚持通过案例释法、明纪、警示,进一步压实各类研学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与合规经营主体责任。此举强化了行业监管的威慑力,引导全行业增强规范经营意识,推动研学旅游市场走向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为暑期研学出行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奠定监管基础,切实维护青少年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具体查看“案例”内容。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2026年第四批)

为加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包价旅游类研学旅游中的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营造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文化和旅游部选取并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未经许可接待研学旅游团队案

广西正步实践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前往百色市参与研学旅游活动。该公司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31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武某栋处罚款6100元。

案例二:非法招徕学生参加研学旅游案

广西不倒翁研学投资有限公司亦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却设计出长沙研学旅游路线。该公司通过在艺术培训公司门口张贴广告的方式宣传其旅游产品,并组织学生前往长沙参加研学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对该公司罚款10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莫某利罚款2000元。

案例三:以研学机构名义组织研学旅游案

李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冠之军研学玉门分部”名义在社交平台发布“25年五一【畅玩水上世界·领略航空魅力·探索非遗文化】”研学旅游产品,并收取学生报名费。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5月,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四:未经许可发布研学旅游产品案

河南少年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少年行研学—河南”“少年行研学实践”社交平台账号发布“礼豫河南,诗词少年”等旅游产品,接待含未成年人的游客。其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2025年11月,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对该公司罚款11000元,对有关责任人员蔺某华罚款2000元。

案例五:未经许可组织研学旅游案

嵊州市修野集活动策划工作室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便组织学生参加“金华双龙洞+科技馆1日营”研学旅游活动。该工作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5月,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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