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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民办中学停办后:学生家长的忧虑与民办教育的悲喜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教育
一所民办中学停办后:学生家长的忧虑与民办教育的悲喜

一地方民办学府遭遇停办决定,在江西大余县激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

今年六月,大余县教育体育局公布了一项通知,明确指出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将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招收新生;大余衡立实验学校也将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生及教学活动。

针对这一情况,教育体育局已经制定并公布了《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大余衡立实验学校停止办学师生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包括:对于选择留在县内继续就读的高中学生(目前高一和高二的学生),将保留其在大余衡立高级中学的普通高中学籍,并借用到大余中学校区完成后续学业直至高中毕业。对于选择转学至外县民办学校的学生,相关部门将依照规定协助办理转学手续。依据县里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部署,将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生户籍、居住地点及家长的选择意愿,统筹安排到城区或乡镇的公办学校就读。有关安置流程将由教育体育局指导原学校组织家长完成意向填写,并统一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据大余衡立高中的学生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今年年初,关于学校即将停办的传言就在学生间悄然流传,然而老师们都保持沉默,强调以官方消息为准。在本学期末的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班级自发组织了告别仪式,老师们也向每位学生发放了意向表,希望学生和家长填写意向——是大余高中继续就读,还是选择前往外地求学。

部分家长对于学校突然停办的消息感到十分意外。关于孩子的学籍处理、未来的师资安排以及可能对高考造成的影响,这四百多名高中学生的家长心中充满了疑虑。

质疑之声

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民办学校如遇到以下情况,应当进行终止:根据学校章程的要求停止,并经过审批机构的批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书;由于经济困难,无法继续维持办学。民办学校在终止办学时,必须妥善安排在校学生。特别是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在终止时,审批机关需要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的后续就学问题。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籍管理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学籍在不同学段发生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此前,全国多数地区都曾查处过学生空挂学籍在异地求学的违规案例,这些学生的高考报名和录取受到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有家长对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安置方案中“保留大余衡立高中学籍、到大余中学就读”的安排提出了质疑。一名家长指出:“江西省现行学籍管理体系中,在普通高中阶段并无合法的‘借读’制度,学生若要跨校就读,必须依照正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民办高中向公办高中转学需要严格的分数门槛和市级级别的审批,直接安排‘借读+学籍挂靠’的做法缺乏政策依据。”

大余中学是江西省的重点中学,也是大余县境内最顶尖的高中。部分衡立家长认为,假如孩子之后能够享受大余中学的优质教师资源,甚至将学籍转入大余中学,那么方案本身是可以接受的,但教育体育局的方案并未消除他们对于学籍问题和教学质量方面的顾虑。

针对家长的疑问,大余县教育体育局的负责人在回答咨询时表示,安置方案并不涉及人籍分离,“保留大余衡立高级中学的办学资格,并确保这两年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这正是省市两级给我们指明的要求”。至于衡立学生转入大余中学的问题,该负责人说明,衡立高中是以租用校舍的形式在大余中学进行教学,学生的学籍仍然保留在大余衡立高级中学,“学籍迁入大余中学是明确被禁止的”。衡立学生与大余中学的学生将采用平行编班的模式,享有同样的宿舍、教室与生活条件,师资力量会向衡立学生倾斜。负责人强调,这一方案是经过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研究,并被认为是当前最为稳妥的方式。赣州市教育局的相关人员也在回应家长电话咨询时表示,将始终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作为考量。

部分家长进一步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正式的书面文件,保证学生学籍的处理和教学质量,但相关负责人未予以满足。

衡立的困境

大余衡立高中属于广东高新教育集团旗下,该集团在浙江嘉兴、四川自贡、广东肇庆等地均设有学校。依据广东高新教育集团的官方网站信息,大余衡水实验学校是由大余县委、县政府于2018年引进的,为广州高新教育集团投资创办的一所提供从小学到高中的12年制全日制高端民办学校。通过大余县学生家长了解到的信息显示,衡立高级中学的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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