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取消午休4点下班你会同意吗"
赫然登上热搜榜
话题评论区里
网友们激烈交锋
支持者
反对者
还有发起提问的人
……
大家各执一词
争执不下
各有理由
↓↓↓
赞成派觉得
四点下班"美滋滋"
能挤出更多时间
处理个人事务
对有孩子的家庭来说
更能抽空陪伴孩子
参加活动或出席家长会
给孩子多点关爱
反对者称
"中午不睡,下午崩溃"
没有午觉
下午工作容易犯困
难以集中精力
一些网友透露
晚上还得辅导孩子功课
工作之余并不轻松
……
另有网友分享
山西一位网友现身讲经历
并展示了"热闹午休图"
不少网友也表示了顾虑
担心"午休取消了,下班也拖沓"
结果两头落空
还有网友抛出疑问
那么
关键问题来了
午休时间到底算不算工作时间?
要想弄清这个疑问
不妨先看看职场上的工时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1995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又进一步明确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自此
8小时工作制沿用至今
成为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法规基础
再回到我们的话题
8小时工作制
午休时间是否包含在内?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许媛媛律师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道,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午休必须计入或不算入
"可以包含在总时长内
也可以不算
如果不包含的话
需要确保员工在午休期间确实能得到休息
具体要看公司的制度与实践情况"
那么
作为普通员工
我们怎样才能明确呢?
许媛媛律师建议
一般公司
通常将午休时间纳入8小时工作制内
作为普通劳动者在入职时应该确认
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是否明确说明午休算作工时
还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形判断
确定是否算工时的标准核心
在于能否自由支配时间
午休期间可以自由外出
吃饭、小憩
那就不算工时
如果必须坚守岗位
随时准备回复信息
保持待命状态
那就应该算作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