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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法官提拔前被举报年龄造假、违反回避政策 官方:招录合规,违反回避问题已处理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头条
一基层法官提拔前被举报年龄造假、违反回避政策 官方:招录合规,违反回避问题已处理

陕西咸阳泾阳县法院一位法官,近期在干部考察公示阶段遭遇举报。举报内容涉及篡改年龄参与公务员招录,以及担任亲属代理案件主审时违反回避规定。

7月30日,泾阳县委组织部、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举报事件已得到处理。他们指出,涉事法官的公务员招录符合规定,“她当时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得以放宽;审案时违反回避政策的问题,已经过相应处理。”

6月15日,泾阳县委干部考察组张贴了干部考察预告,公布张某某作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考察组计划通过个别谈话、发放测评表、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并进行廉政鉴定。公告呼吁广大群众对考察对象提出意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

举报人李亮(化名)透露,张某某是泾阳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拟提拔为执行局局长。在公示考察期间,李亮向考察组提出了对张某某的若干举报。

李亮指出,2009年泾阳县法院公务员招录公告设定了年龄限制,要求28岁以下。“张某某出生于1978年,她将年龄改成1980年。根据月份计算,属于28周岁以下。她办理了1980年的身份证,入职后档案又改回1978年,长期使用两个年龄信息。”

李亮还提到,当年的招录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张某某的教育背景不符合条件。“ she graduated from Shaanxi Province某大学(现更名,非全日制)专科,此后在西北某大学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当时招录条件是全日制本科学历,她并不符合这项要求。”

李亮提供的材料中,张某某的身份证出生年月为1980年5月;1999年从陕西某大学(现更名,非全日制)专科毕业,待业一年半后进入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她通过自学完成了西北某大学律师专业本科课程。2009年8月,她成为县法院的试用期公务员。

记者注意到,泾阳县人民法院2009年法官助理招录公告中,明确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泾阳县法院的招录公告信息(受访者供图)

此外,李亮还展示了数份判决书,称这些案件由张某某主审,其中原告或被告代理人耿某与张某某是夫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关系是法官必须回避的情形之一。在已掌握的部分案件中,张某某在丈夫代理的案件中未遵守回避规定,存在违规审案行为。”

当记者询问有关夫妻关系的证据时,李亮表示“没有相关证据,但在小县城,很多人熟悉他们的情况。”

官方回应:

公务员招录符合规定,违规审案问题已处理

记者留意到,泾阳县法院、咸阳市中院曾多次发布优秀法官、先进法官案例文章,张某某在多篇文章中有所体现。

相关文章显示,张某某在2009年参与公务员招录后,先后在基层法庭、院办、立案庭、审管办等部门任职,推动推行了多项制度和工作细则。同事评价她为泾阳县法院的一面旗帜。2021年,张某某被评为政法系统先进典型。

泾阳县法院发布的先进人物宣传文章(法院官方账号截图)

李亮提供两段电话录音,显示7月15日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告诉他“已将举报情况转给泾阳县法院,你可以联系法院了解详情”。

7月30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泾阳县组织部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表示该举报已由泾阳县法院查结。张某某在2009年参与公务员招录时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符合要求。“其他举报内容,不便透露,可向泾阳县法院咨询。”

泾阳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在电话中回应。

31日,记者联系泾阳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涉及保密,不便对外透露。“我会联系举报人,向他通报处理情况,你也可以从那里获取信息。”

31日中午,李亮发送了一段约10分钟的通话录音。录音中,泾阳县纪委工作人员告知他:张某某违反回避规定、参与亲属代理案件审理的问题,涉及多年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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