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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提拔前被举报年龄造假、违反回避政策,官方:招录合规,违反回避问题已处理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头条
女法官提拔前被举报年龄造假、违反回避政策,官方:招录合规,违反回避问题已处理

陕西咸阳泾阳县法院某法官,因涉及年龄造假与亲属案件回避问题,引来了干部考察期间的举报。事情发生在考察公示阶段,举报者李亮(化名)揭露了多项疑点。

事件始于6月15日,泾阳县委干部考察组公示张某某,拟提任副科级职务。公示期间,李亮向考察组提出举报,内容涉及年龄与回避两个主要方面。

关于年龄问题,李亮指出,2009年泾阳法院招录公务员时规定年龄须在28岁以下。张某某出生于1978年,李亮称其为了符合招录条件,将出生年份改为1980年,并办理了相应身份证。李亮称张某某实际年龄属于合规范围,但办过两个不同年份的身份证,导致长期使用两个年龄信息。学历上,李亮称张某某专科毕业后,虽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但招录时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她并不符合该条件。

李亮提供的材料显示,张某某身份证登记为1980年5月出生,1999年毕业于陕西某大学(现校名变更),之后经历待业及县公安局工作,期间通过西北某大学律师专业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2009年8月进入县法院,成为试用期公务员。记者查看泾阳县人民法院2009年招录公告发现,公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至于回避问题,李亮声称掌握多份判决书,指出张某某在审理涉及丈夫代理的案件时,未遵守回避规定。李亮并未提供具体证据证实夫妻关系,仅称在小县城熟人众多,关系非同一般。

官方对此作出回应。7月30日,泾阳县委组织部及纪委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反馈,举报事项已处理完毕:公务员招录合规,张某某当时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条件因此放宽;违反回避政策审案问题已有处理。

张某某的履历相当亮眼。自2009年通过招录进入法院后,她先后在基层法庭、院办、立案庭及审管办等部门任职,并参与推行多项制度与工作细则。同事评价她为泾阳县法院的旗帜,2021年更被评为政法系统先进典型。法院官方账号发布的多篇优秀法官案例文章中,也多次提及张某某。

调查过程中,李亮曾于7月15日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被告知举报情况已移交泾阳县法院处理。7月30日,记者联系组织部考察组时,对方表示举报已由法院调查清楚,张某某公务员招录符合年龄规定。至于其他细节,考察组建议向泾阳县法院了解。

泾阳县法院方面则表示不便通过电话详细回应。随后,7月31日记者联系纪委,工作人员透露案件涉及保密,不便对外公开,但承诺将联系举报人李亮,告知处理情况。

同日中午,李亮通过电话向记者透露,纪委告知他所举报的回避问题,涉及多年前的案件,相关处理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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