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指导意见,强调教育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成长成才。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进一步指出,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守正创新塑造基础教育新优势。
“遵循教育规律”是一切教育工作的根本,“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是全面育人的底线,“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是对教育改革底层逻辑的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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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基础教育工作来说,必须树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教育政绩观。教育政绩观本质上就是教育质量观、学生成才观。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用“北清率”“名校率”来评判学校,学校用学生考试成绩来衡量教师,教师用标准答案来衡量学生。整个系统形成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链,导致家长焦虑,学生过度竞争内耗。学生的成长需求、个性差异、身心健康被系统性忽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实践中被简化为“提高考试分数”,背离了教育规律。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的关系。《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强调“坚持健康第一、‘五育’并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这些表述指向一个共同判断:教育质量,不能仅看分数,更要看学生本身。
“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就是要扭转这条压力传导链的方向——不是政府定义好学校、好学校定义好教师、好教师定义好学生,而应该是反过来:先明确什么是“好学生”,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与个性成长,再据此定义什么是“好教师”“好学校”,最终推导出什么是“履职到位的地方政府”。这一逻辑链条的重构,是改革能否落地的制度基础。
落实“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就要承认一个基本事实: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每个学生不同的禀赋、兴趣、成长节奏,决定了最大限度适合每个学生的教育,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建成适合每个人的教育”并不只是面向每个孩子提供个性化支持,更为根本的是营造适合每个孩子成长的教育生态。
《规划纲要》提出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探索设立一批以科学教育为特色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加强青少年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深化职普融通”。这些政策指向一个共同目标:打破单一化升学通道,构建多样化成长路径。
多样化不是对质量的妥协,而是对质量的新定义。学业成绩是基本指标,但无休止地追逐分数,必然掩盖和否定学生的天赋差异。在“学业合格”的基础上发展兴趣和特长,让每个孩子学有所得、学有所长——这才是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正常生态。
近年来,基础教育改革措施密集出台——课间15分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每一项都直面现实问题。但需要看到,改革不应只偏重技术层面的调整,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需加强,特别是要触及深层的权责与利益关系。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例,表面上看是“评什么、怎么评”的技术问题,实质上是“谁来评、评了后有什么用、谁是教育评价改革受益者”的体制机制问题。如果中考、高考与教育评价改革“各走各路”,如果学校获得的资源分配仍以“名校率”为依据,如果教师评价仍以教学成绩为硬杠杠,那么教育教学改革始终是“戴着镣铐跳舞”。
更为根本的是,教育改革不仅要有好的顶层设计,还要解决基层“最后一公里”问题。上级代替下级思考,政府代替学校做事,学校代替学生选择——这恰恰是“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最大的体制性障碍。“顶层设计”的首要任务是“设计顶层”,即转变政府职能,为基层改革创新留出充分空间。
“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深化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