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登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于会文的署名文章《切实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于会文在文中强调,向无为者传导压力,是对干部、对事业真正的负责。他提出,应深刻理解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并非简单的职务调整,而是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大计。
文如下:
切实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于会文
领导干部只升不降、只进不出的现象,长期以来都是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打造一个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领导班子职数有明确限制,如果庸者、劣者占据过多位置,那么能者、优者就相应减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重点在于“能下”,必须着力解决“上去下不来、谁下难考准、下后怎么办”三大问题。
干部能上能下,目的是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晋升机会,同时将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但长期以来,部分干部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一旦提拔就进入“保险箱”,只要不触碰法律和纪律底线,即使平庸或懒惰也不会被“下”。一些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奉行好人主义,只愿意做不得罪人的事,不愿意做得罪人的事,担心干部向下调整会引起队伍动荡,影响工作热情,甚至害怕因此给自己带来麻烦。此外,许多单位向下调整的“出口”不够通畅,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处理方式有限,下放后没有合适的去处。这些问题导致了干部队伍中易上难下、易进难出、易任难免的现象。
有为才有位。向无为者施加压力,是对干部、对事业真正负责的表现。应当充分认识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并非简单的职务调整,而是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策略。2021年呼和浩特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以来,由于群众工作能力、处理紧急困难任务和复杂局势能力不足等原因,共将11名干部调整出领导班子。例如,某县副职官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积极,面对难题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直面问题,对于分管的养老金缴纳等历史遗留问题不研究、不解决、不推动,最终被免职;市政府某部门的主要领导因人岗不匹配被调整到群团组织担任正职,到新岗位后适应缓慢、工作成效不显著,所在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等级,随后被再次调整,免去正处级职务。今年来,从基层一线、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一线提拔重用处级干部83名,占提拔重用总数的63%,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处级干部14名,着力让实干者得到重用、让平庸者挪位置。要进一步打破只能上不能下的思维模式,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对于政治坚定、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要及时任用,放到关键岗位锻炼;对于政治能力不足、缺乏担当精神、作风不实、政绩观出现偏差、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该下则下,有效防止干部队伍惰化、平庸化,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于全面准确评价干部的政绩,让干部“下”得合理、令人信服。与违纪违法的“硬伤”相比,庸懒浮散是难以界定的“软病”。许多干部之所以“下不来”,是因为考核缺乏精确量化的硬性标准,让“南郭先生”有了藏身之所。特别是对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界定比较模糊,诸如“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等标准难以判断,定性多、定量少,导致对“下”的干部定性评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缺乏具体的认定依据。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还需解决好“下后能否再上”的问题,让“下者仍有为、再上则更积极”。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重“下”不重“管”、重约束轻激励,对于如何“下”、“下”到哪里去、“下”后怎么办等问题,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导致有的干部“一下了之”甚至无人问津。这不仅不利于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