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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拟核销一起事故:当地认定死者系自杀,属非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头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于8月4日公布了《关于对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12·20”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5年12月20日6时40分,花沟煤业(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在进行“南帮1410水平运输道路安全挡墙高度不足”隐患治理时,安全员杨某、指挥员孙某平和李某春指挥车辆停车,但司机赵某未听从指挥,突然加油倒车坠入集水坑,导致赵某不幸身亡。

2025年12月24日,山西局联合原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着手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中发现,花沟煤业对事故原因表示怀疑,认为死者赵某可能系自杀行为,并于2026年2月4日请求原平市安委办对2025年“12·20”事故进行再核查。

3月24日,原平市人民政府向山西局递上了《关于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12·20”事故申请核销的报告》,申明该事故死亡1人的原因为当事人赵某自杀,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恳请对花沟煤业“12·20”事故进行核销处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遵循《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就花沟煤业“12·20”事故的统计核销情况进行公示。

如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对公示的统计核销情况,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需附上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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