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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说到点了:如果华为法务不去投诉,根本不会发酵!跟余承东无关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娱乐
终于有人说到点了:如果华为法务不去投诉,根本不会发酵!跟余承东无关

最高热的网络风波,莫过于“竹知了事件”。这种几块钱的传统竹制玩具,莫名卷入全网热议。国内知名军事博主某尔法看法独特,直言这次风波暴露出华为法务工作的粗疏。倘若当初选择无视,这场风波根本无从发酵。

事件起因其实简单明了。竹知了是一种老式玩具,拉动绳线时会发出持续的“哇哇”声。有网友发现,这个声音与余承东在问界M9发布会上那句“1000万以内最好的SUV”后,现场观众发出的“哇哇”赞叹声惊人相似。有人灵机一动,将摇动竹知了的画面配上发布会音频,剪辑成短视频,配上“1000万以内最好的玩具”的调侃字幕,图个轻松。

最初,这只是数码圈内的低门槛玩笑,在小范围流传,并未掀起太大水花。按常理推断,这类网络梗热个三五天便该冷却。但关键转折点在于华为法务的介入——以“损害商誉”为由,向各大短视频平台发起集中投诉,要求下架相关视频。

此举让整件事情彻底偏离轨道。

华为法务在投诉状中指控,这些视频“通过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手法,恶意戏谑、丑化、嘲讽企业及企业家”。从法律角度剖析,这种认定并非全无根据。娱乐法律师李振武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名誉权侵权的确认并不要求直接指名——只要利用特定语境和元素组合使公众明确指向特定主体,就可能构成侵权。相关视频虽不直接点名,但借余承东的标志性发言配合竹知了音效,形成了清晰的隐晦指向。

法律逻辑看似成立,实际舆论反应却截然不同。大量二次创作视频被下架尚可理解,问题在于许多与玩梗无关的内容也遭殃,包括单纯展示竹知了制作工艺、分享童年怀旧片段的视频。有博主发问:“制作非遗玩具也侵权?竹知了莫非成了华为专属产品?”网友更感困惑:“展示玩具也构成侵权?没提余承东名字,没骂华为一句,如何算‘损害商誉’?”

这种泛化处理的投诉方式,迅速激发网友的抵触情绪。

传播学中有“史翠珊效应”的有趣现象——越想压制某条信息,它反而传播得越迅速。2003年,美国歌手芭芭拉·史翠珊起诉摄影师移除加州海岸线照片(无意中拍到她的豪宅),结果这张仅有6人观看的照片,因诉讼被广泛报道,最终浏览量突破百万大关。

史翠珊的豪宅

竹知了事件几乎完美复刻这一模式。原本局限于小圈子的玩梗,经华为法务投诉后,反而飙升为热搜话题。众多新视频以“据说将被下架”为主题重新传播,覆盖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电商平台上竹知了销量激增6倍有余,据统计累计销量超725万件。网友戏称:这是华为年度最成功的“反向营销”策划。

这场风波中,真正的争议核心始终不是余承东,也不是华为的产品。

余承东向来对公众调侃持宽容态度。他曾在采访中坦言,被称作“余大嘴”无所谓,个人调侃不在意,关键看公司表现。因此此次投诉下架用户视频,很可能并非余承东本意,他也没精力处理这种琐事。真正的问题在于华为法务的行动过快过激,将一件可忽略的小事,硬是升级为全民关注的公共事件。

从法律层面来讲,华为确实拥有维权权利。但关键在于,拥有权利就必须行使?行使之后会产生什么效应?压制负面舆论的做法,无论在汽车还是数码领域,本质上都是剥夺了消费者多元化表达的途径。任何产品不可能完美无缺,但应对舆论的姿态,往往直接塑造公众对品牌的观感。相较之下,苹果、特斯拉等海外品牌,在处理舆论时展现出更高容忍度,而其市场表现同样亮眼。

雷军当年面对“Are you OK”的恶搞视频,非但不投诉,反而主动购买版权、亲自参与自嘲,成功将“黑历史”转化为亲民的品牌故事。这种乐于接梗的态度,反而使品牌更添人情味。有网友翻出雷军的系列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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