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共5件均为最高检提出抗诉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且都是刑事再审抗诉案件。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近些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发挥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了多起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具有指导价值,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经过筛选、修改、征求意见及案例指导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最高检检委会审议,最终确定了这5件案例。
这批指导性案例包括: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辛某故意杀人再审抗诉案,谭某义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抗诉案,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这5件案例有三个特点:从案件类型看,都是再审抗诉,诉讼过程曲折,不少案件经过多次一审、二审,有的还连续抗诉,都是重大疑难刑事抗诉案件,主要关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证据审查判断等问题,具有典型性。在抗诉结果上,既有无罪抗有罪,也有有罪抗无罪,大多是颠覆性改判,例如辛某故意杀人再审抗诉案是无罪抗死缓的案件,谭某义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抗诉案是死缓抗无罪的案件,凸显了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的立场。在规则提炼上,共提炼了16条规则,主要聚焦证据审查判断,为办案中如何审查证据提供参考,同时涉及程序适用等问题。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要以这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为契机,强化证据裁判原则,提高证据审查运用能力,加强证据补证补强工作,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完善配套机制,形成抗诉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质效,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定,现将“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257—261号)作为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刑事抗诉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5日
其中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详情如下:
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
(检例第257号)
【关键词】
再审抗诉 抢劫 侦破经过 翻供 指纹运用
【要旨】
刑事抗诉案件办理中,要从侦破经过和侦查规律入手开展证据审查判断,强化证据体系构建,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认定犯罪情节。要充分揭示现场提取的客观性证据的证明价值,更好还原案件事实细节。对被告人翻供前后的供述,要全面审查,排除非法取证后,采信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被告人供述。要注重审查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供述的矛盾和印证关系,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基本案情】
原审被告人陈某,男,1977年7月出生,无业。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被害人宫某某,女,殁年34岁。
被害人张某,男,殁年10岁,系宫某某之子。
1997年4月10日晚,被告人陈某骑摩托车载被告人孟某良到河北省景县杜桥乡张庄村被害人宫某某家预谋窃取财物。二人从宫某某家东边翻墙入院,陈某用手指拨开北房西屋窗户,二人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