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8月5日,面对先前流传的“周杰伦私生子”“狗仔喊话周杰伦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等舆论传闻,周杰伦官方歌迷会官方微博适时作出声明。声明里明确指出:当前网络散布谣言的门槛实在不高。那些无所顾忌的爆料并非真相。不少流言蜚语,只要与公开的时间线、工商和司法资料进行核对便能自行破灭。不仅如此,如今的造谣者更善于耍弄伎俩,说出些含糊不清的话,被点名的对象往往难以捕捉确凿证据。
到文章完成之时,周杰伦本人仍未在任何社交平台上就此事件发表看法。倘若此案最终被判定为恶意造谣,根据此前娱乐法李振武律师在名誉权相关案件中的分析,作为公众人物的艺人,其名誉权与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守护。在公开场合发布没有根据的诋毁性言论,已经离开了言论自由的界限,进入法律的约束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文规定,侮辱诽谤会损害名誉权,传播时包含造谣和嘲讽内容也同样会构成侵权。若是造谣信息被点击次数超过5000次,或是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便触及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定罪标准。这样情形下,传播谣言者需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