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的重庆“代人信访被判寻衅滋事”案件,在今年8月5日迎来最终裁决。
案件一审被判有罪后,今年5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接着,公诉机关申请撤回起诉,并做出不起诉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也撤销了案件。
今年7月28日,杨陆爽、夏正明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
两名被告人在今年7月28日从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澎湃新闻8月6日得知,两名当事人已于8月5日收到国家赔偿金。
业主雇佣人手信访“凑人头”,代人信访者获刑
杨陆爽是一名大学毕业生,案发前,她在重庆当地从事传媒工作。
2023年,杨陆爽和夏正明分别接受了重庆融创隐溪晓院部分业主的委托,找人帮助业主“代人信访”。
业主信访的缘由,来自融创隐溪晓院延期交付及存在质量问题。
隐溪晓院楼盘延期交房等问题被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两次曝光。还有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也有隐溪晓院业主反映该楼盘车库减配、消防设施缺陷、房屋质量问题等问题。
因为部分业主在外地或工作繁忙,无法每次都到场,于是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前往信访现场附近等待,听业主代表与政府、开发商沟通后的意见。
检方指控陈述,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杨陆爽、夏正明在没有真实信访诉求的情况下,为了赚钱,分别以中介身份,在群体信访发生时,帮助他人雇佣并组织其他无关人员冒充他人身份到重庆市渝中区、渝北区等地政府机关及附近公共场所参与“信访”。
其中,杨陆爽先后8次雇佣并组织人员“信访”200余人次,多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夏正明先后2次雇佣人员“信访”20余人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原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杨陆爽、夏正明的犯罪行为、后果尚未达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公诉机关指控其触犯该款规定的意见不成立。
渝北区法院同时认为,杨陆爽、夏正明“二人组织他人及本人前往政府机关滞留的行为,其实质上就是一种起哄闹事的行为,且造成政府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混乱,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2024年6月13日,渝北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在检察院撤诉后,办理此案的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作出撤案决定。
二审发回重审期间检方撤诉、公安撤案
一审判决后,杨陆爽、夏正明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杨陆爽的辩护人罗灿说,“我们认为,杨陆爽、夏正明的行为并非如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组织无关人员‘冒充’业主,而是受业主之托,代替业主到信访现场去听取消息。冒充是指在他人(本案指的是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充当他人(业主)身份,去实施相关行为。”罗灿说,案卷材料显示,业主们是花钱雇人代替他们去信访现场,这与他们亲自到现场听取意见没有区别。这是一种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并不是法律禁止的民事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禁止代人信访,这是全方位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必要步骤。”夏正明的辩护人周喜丰说,他们还将案件的相关情况与办理案件的司法机关进行交流,并建议司法机关回归到法律的视角来审视此案。
最终,重庆市一中院经过严格审慎审查后,采纳了律师们的辩护意见。
今年5月14日,重庆市一中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认定杨陆爽、夏正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发回两江新区法院(原渝北区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审后,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杨陆爽、夏正明在其本人没有真实信访诉求的情况下,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