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新闻

虚拟人成代言人,但责任不能架空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头条
虚拟人成代言人,但责任不能架空

近期,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成功突破了2亿播放量,同时也将虚拟人女主角方桃子推向了聚光灯下。方桃子不仅在社交媒体上积累了大量粉丝,还正式开始接受广告商的单子,其代言报价甚至超过了部分真人网红。

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的讨论:AI艺人的代言费为何如此高昂?他们是否能够对产品品质负责?而背后潜藏的法律风险又该由谁来承担?

(一)

方桃子的走红,可以说是AI艺人运营模式的一次重要突破。

以往的虚拟角色多数时候只是剧情的点缀,而方桃子却拥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与真人网红的经营方式非常相似。在剧中,方桃子是一位独自在大城市追梦的女孩;在现实里,她也有着完整的故事线和人设,会分享自制早餐、打网球的日常点滴。

最关键的是,方桃子是一个可控的版权IP,对广告主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稳定的品牌资产。这也是她报价较高的主要原因。

另外,AI角色能够24小时不间断地生产内容,其形象和风格可以根据需求调整以适应不同品牌,还可以持续优化和永久使用,既能进行单次广告投放,也能担任长期的数字代言人,这种长效的商业价值是真人难以企及的。

(二)

不过,零风险的背后也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问题。

首先,《广告法》目前规定广告代言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AI艺人正好处于制度的空白地带——既不是人,也不是法人,更不属于组织。这种主体身份的不明确,导致责任无法落实:AI艺人可以出现在广告中,但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虚构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效果属于虚假广告。在真人代言的情况下,人们一直质疑代言人是否真的使用过产品。然而,至少真人代言人有实际体验商品的可能性。对于AI艺人来说,“亲身感受”显然是不可能的。以方桃子代言的美瞳为例,该产品属于我国第三类医疗器械,佩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对于这类需要真实体验的商品,广告中的“使用体验”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一个没有真实体验的虚拟角色不可能模拟出这样的感受。

其次,行业“限薪令”并不适用于AI艺人,形成了监管的盲区。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影视演艺行业持续实施“限薪令”,规范和约束真人演员、明星的片酬。但AI艺人既不是自然人,也不属于行业协会的成员,这就造成了一种尴尬的情况:真人演员的片酬受到上限的约束,而AI艺人的报价却可以完全不设限制。

再者,个税征管在收入性质认定上存在难题,为逃漏税提供了空间。AI艺人代言的收入可能涉及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多种类型。这种收入性质的模糊,为运营方提供了进行税务筹划甚至逃漏税的机会。

(三)

一方面是技术推动下的产业繁荣,另一方面是规则缺失下的无序发展,如何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从当前的实践来看,监管框架的建立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看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