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率先休假,能够自上而下传递出明确信息,有助于改变单位内部的休假观念,打破“休假就是工作懈怠”的陈旧看法,促使休假审批摆脱关卡重重,转变为常态化安排。
文 |《财经》记者 王丽娜
编辑 | 苏琦
“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确保全员能休、休够天数。”近期,河南着力推进带薪年休假全面落实。
近期,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必须依法保障每位职工的休假权力,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带薪年休假制度,凡是连续工作达到12个月的职工,不论职位性质、合同类型、劳务派遣还是临时用工,都可以平等地享有带薪年休假。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原副院长宋向清向《财经》表示,当前国家正持续增强消费动力,着力培养文旅消费新增长点,在此背景下,多地开始制定带薪休假的具体实施细则,河南省由六个部门联合发布的这套系统性方案非常及时。长期以来带薪年假普遍遭遇“法律权利与实际权利脱节”的问题,职工普遍面临不敢休、不能休、不均等的困境,法定假日出行拥挤、文旅消费冷热不均现象明显。这一通知一方面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弥补社会民生保障的不足之处,推进休假福利的身份壁垒消除、落实主体责任、探索错峰轮休的方法,疏通休假执行中的阻塞点。另一方面通过弹性拼假模式,配合发放错峰旅游优惠、消费券等倾斜政策,引导居民消费从黄金周集中释放转变为全年均衡释放,延长旅游、餐饮、零售消费的周期,为河南打造文旅强省、消费大省提供时间上的支持。从长远视角看,这一政策建立起了“保障权益+激发消费”协同实施的模式,为其他省份推动带薪休假落实提供了借鉴,展示了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方法,兼顾了劳动者权益、企业经营能力与内需培养目标。
通知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首要责任,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推动全员能休、休够规定天数。
对此,宋向清认为,这抓住了带薪休假落实的关键点,具备很强的示范意义。领导明确休假安排,能自上而下释放出清晰的指引,重新塑造单位内部的休假文化,从而消除“休假等于工作消极”的固执观念,推动休假审批从层层限制转变为常规安排。同时也要实际看待,这类做法属于重要的示范行动,并不构成完整意义上强制性的规定,难以单独根本性地纠正职场中的潜规则。要彻底改变现状,还需要搭配常态化的劳动监察、畅通权益维护的途径、健全AB岗轮换制度,减轻企业运营中的衔接负担。同时,应对机关事业单位与民营企业采取不同的策略,依靠示范带动加上强制监管双管齐下,防止政策仅在体制内执行,真正形成全体员工敢于休假、能够休假的职业环境。
宋向清强调,过去实践中,许多使用劳动力的单位存在身份区别对待的情况,将带薪年假看做是正式职工、编制人员的专属好处,劳务派遣、合同工等群体经常被变相排除在外,权益保障有明显的薄弱环节。此次通知指出,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劳动者一律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从地方政策的层面重申休息权的普遍适用性,消除了基于用工身份的待遇差异。这一规定将保护大量商超、服务业、项目一线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核心权利,这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增进其身心健康,提升生活质量而设立的法定权利。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8年1月1日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施行,标志中国带薪休假制度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但现实运作中,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一些单位未能得到有效执行。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提到,总体而言,近年来带薪年休假的真实落实情况有一定改善。人社部进行的一项覆盖60个城市的调研数据显示,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人群比例达到60%左右。不过仍有部分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不理想,主要原因在于:尚未形成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社会共识度;企业职工休假可能造成岗位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