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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为争房产长期家暴94岁母亲:装高清旋转摄像头全天候监视,多次闯入恶意辱骂、言语威胁;法院:儿子儿媳禁止进入老人住所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头条
儿子为争房产长期家暴94岁母亲:装高清旋转摄像头全天候监视,多次闯入恶意辱骂、言语威胁;法院:儿子儿媳禁止进入老人住所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涉及一位高龄老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94岁的于老太因为在房产纠纷中,长期遭受儿子郭某和儿媳的辱骂、恐吓以及全天候监视,因此先后三次向法院提出申请。

于老太在法庭上含泪讲述了她的遭遇,自从儿媳进入家门后,母子之间的关系就开始不断恶化。郭某为了争夺房产,多次闯入老太的院落,对她进行恶意的辱骂和言语威胁,用词十分伤人。据于老太的女儿介绍,哥哥和嫂子从未尽过赡养老人的义务。在老人生病期间,二人甚至辞退了原本照顾她的保姆,而年迈的于老太只能由80岁的邻居陪同就医买药。

郭某夫妇还在院墙上私自安装了带有跟踪和夜视亮灯功能的高清旋转摄像头,对老人进行全天候的监视。长期这样精神上的侵扰和监视,导致于老太出现了严重的失眠和焦虑,甚至诱发了心脏病,身心遭受了极大的摧残。

法院在经过审查后,确认了郭某夫妇存在砸墙闯院、长期辱骂恐吓等家暴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老人的人身和精神权益。法院因此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其进行了延长,规定郭某夫妇不得对老人进行家暴、骚扰、接触和威胁,也不得进入老人的住所。

由于郭某夫妇没有履行保护令的规定,法院在多次劝导无果后,决定对二人各罚款1000元。最终,二人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拆除了监控设备。

在摆脱了侵扰之后,于老太终于可以安心居住了。她坦诚表示,再也不用担心被欺压,同时也保住了自己的房产,内心感到非常踏实。

法官借此机会提醒大家,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适用于正在发生的家暴情况,对于潜在家暴的风险,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可能遭受侵害,法院就可以依法核发,全力守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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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2025年全国共签发了600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些保护令有力地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权益。《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已经开始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进行制裁,甚至采取刑事制裁措施。例如,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对一名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并告诫其如果再次违反禁令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法院则对一名已经被法院告诫,却仍然严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些举措对于震慑家暴加害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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