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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八年两次公告补税背后的体制转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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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八年两次公告补税背后的体制转型之路

6月22日,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需要补缴2021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4.1亿元。这是北大荒八年来第二次因为同类问题补税。2018年9月,该公司就因相同原因被要求补缴2016、2017年税款及滞纳金约3.06亿元。

在这八年里,北大荒的母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经历了一次重大的体制变革。行政职能被全部剥离,转型为纯粹的国有企业。主管单位从农业农村部调整为财政部。教育、医疗、公安等社会事务也移交给了地方政府。

财税审专家指出,北大荒此次巨额补税,实际上是长期税务合规问题的一次集中清理,反映出企业在税务管理和政策执行上存在的问题。补税完成后,非职工承包费将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在补税公告发布三个月前,即3月14日,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显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有限公司“机动地”一年承包权的起拍价相比于2025年普遍涨幅为3%,其中最高涨幅达到30%。

值得注意的是,北大荒体系内的部分农场在耕地发包过程中,已经开始对本场户籍职工、本场居民和非本场户籍承包户实行分类管理。这意味着,随着税收政策的边界进一步明确,过去长期存在的税务和管理上的“糊涂账”,有望逐步得到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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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八年两次补税风波

6月22日,北大荒(600598.SH)发布公告称,因为公司下属16家农业分公司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不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补缴2021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10.24亿元、滞纳金3.86亿元,总计14.10亿元。

这些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66亿元,2026年一季度这一数字大约为5.81亿元。公告发布后,北大荒连续两日跌停,总市值蒸发近47亿元。

北大荒的商业模式基本上是一个庞大的“土地发包商”。公司拥有1158万亩耕地,通过16家农业分公司将土地发包,并收取土地承包费。2025年,其土地承包费收入达到37.5亿元,占总营收的71.71%。

根据国税函〔2009〕779号批复,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将土地发包给“农场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以土地承包费形式取得的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分析,根据779号批复,如果承包对象是非职工,收取的承包费实际上是对外经营收取的租金,不适用免税政策。

这并非北大荒第一次因为这类问题被要求补税。早在2018年,北大荒就曾因为相同的原因被要求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1.18亿元、滞纳金2750万元,补缴2017年企业所得税1.43亿元、滞纳金1839.53万元,总计3.06亿元。当时,税务机关还冻结了该公司9亿元存款。

当时,北大荒表示将向哈尔滨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并与黑龙江省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沟通。公司认为,农垦企业非职工承包耕地仍在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内。在后续多年的年报中,公司都提到“已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反馈”,但自2021年起,相关表述不再在年报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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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垦总局”到“财政部直管央企”

要理解北大荒的两次补税,首先需要搞清楚其母公司北大荒集团的特殊身份。它并不是一家普通的农业公司,而是一个从“政府机构”转变而来的央企。

北大荒集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垦区自1947年开发建设以来,长期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农垦总局是黑龙江省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行使行政公共管理职能。与此同时,垦区还要承担农业生产经营的任务。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1994年,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注册成立,与农垦总局形成 “一个机构、两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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